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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危险化学品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进行经营。那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您有所帮助。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2、储存设施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3、安全评价报告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原件复制件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制件)及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和延期)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还是比较难的,找一家靠谱的代办机构可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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